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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药物质1】​当归、山柰、西红花(藏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 发布日期:2019-12-25   浏览量: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

2019年第8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序号名称植物名/动物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部位备注
1当归当归Angelica sinensis(Oliv.)Diels伞形科根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2山柰山柰Kaempferia galangaL.姜科根茎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3西红花番红花Crocus sativusL.鸢尾科柱头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在香辛料和调味品中又称“藏红花”
4草果草果Amomum tsao-koCrevost et Lemaire姜科果实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5姜黄姜黄Curcuma longaL.姜科根茎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6荜茇荜茇Piper longumL.胡椒科果穗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备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的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解读《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19年 第8号)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本次公布的当归等6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按照我国传统饮食习惯和《中国药典》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地方需求并参考相关国际管理经验,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经系统研究、综合论证确定。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支持将上述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具体说明如下:

当归。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我国传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美国、欧盟、日本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食用。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我国传统将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且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T 12729.1-2008)。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时,建议按照传统方式,仅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方式加工。食品中添加上述食药物质,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 上一条信息: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 下一条信息:【食药物质3】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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