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原料质量标准研究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完善保健食品原料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基础研究,统一审评要求,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保健食品原料质量标准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标准研究)(招标编号:GXTC-A-1970009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保健食品原料质量标准研究
包号 | 研究内容 | 拟支持 课题数 | 采购预算 (万元) | 课题实施期限 | 实施地点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蝙蝠蛾拟青霉菌丝体粉 蝙蝠蛾被毛孢菌丝体粉 核苷酸/核糖核酸 铬酵母 | 1项 | 127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开展文献和企业调研 (2)研究分析质量标准研究现状 (3)研究影响质量要求的关键因素 (4)开展质量指标验证 |
2 | 枸杞子提取物、 越橘提取物、 红景天提取物
| 1项 | 135 | (1)开展文献和企业调研 (2)研究分析质量标准研究现状 (3)研究影响质量要求的关键因素 (4)开展质量指标验证 | ||
3 | 绞股蓝、 枳椇子 | 1项 | 90 | (1)开展文献和企业调研 (2)研究分析质量标准研究现状 (3)研究影响质量要求的关键因素 (4)开展质量指标验证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内同一包次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 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在所投包中最多中标1个包。
三、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能够为开展标准研究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运行管理规范;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3.标准研究负责人应为1954年(含)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为该标准研究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标准研究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包次(不得在多个包次中重复投标),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标准研究研究组成员应具备所参与项目所需的科研能力和研究经验。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申请作为本标准研究的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标准研究投标文件一并报送。
6.标准研究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7.既往承担国家科技项目,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
8其他曾严重违反国家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2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或自拟),至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运营二部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售后不退。
六、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会议室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联系人:柳雨时、姜雨
联系电话:010-66230612、010-66230686
地址: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一区15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 系 人:韩博、张羽辰
电 话:13810474561、88354433-132
电子信箱:1123820788@qq.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
第一包:30205308005911
第二包:30205308005910
第三包:30205308005909
1.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所报包次的账号进行汇款,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日期:2019年11月4日